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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北塔山牧场萨东一带锡矿勘查挂牌出让公告 (ZRZYBKYQCR〔2025〕5号)

发布时间:25年02月12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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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新疆北塔山牧场萨东一带锡矿勘查

 挂牌出让公告

 ZRZYBKYQCR20255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兵团自然资源局实施2025年新疆北塔山牧场萨东一带锡矿勘查挂牌出让。

一、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新疆北塔山牧场萨东一带锡矿勘查

 (二)勘查矿种:锡矿。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保证金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交易机构: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平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创天大厦      

 网  址:https://ggzy.xjbt.gov.cn                

 电  话:0991-8877243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时间、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5  02 13 日至2025  03  13 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5  02  13  10 00分至2025  03  13  19  00 分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格审查材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参加竞买。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服务指南中“CA办理流程”和“下载中心”中的《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3)。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二)(三)(四)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5)保证金缴纳凭证。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竞买人登录后按照资格审查页面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及显示金额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后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上传。网络竞价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

 2)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保证金应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3)意向竞买人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递交保证金,且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必须与参加本次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者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保证金。

 4)未竞得人(含主动放弃报名的)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金额部分)并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xjbt.gov.cn ),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5  02  13  10 时至2025  03  13  20 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5  03  14  10  00 分至2025  03  27  11  00 分。

 限时竞价时间:2025  03  27  11 时开始。

 2.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xjbt.gov.cn)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探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锡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3%缴纳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3%)。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91-2890849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兵团自然资源局网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0991-887724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91-2890849(兵团自然资源局)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991-2890849

十四、附件

     1-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doc

     1-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doc

     1-3竞买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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