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气候背景下兵团链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与风险防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榜单
—第五批新疆重大需求人才支持计划
按照《第五批新疆重点人才计划重大需求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规定,与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一致,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审定通过,现将“极端气候背景下兵团链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研究与风险防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榜单予以发布,诚邀业内英才揭榜攻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攻关任务与目标
1.地质灾害底数更新与成灾机理研究。开展兵团重点风险区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隐患动态更新,夯实防灾工作基础;系统研究极端气候驱动下典型链生地质灾害演化规律,解析成灾机制与触发阈值,构建灾害时空演化模型。
预期成果:建成覆盖兵团重点城镇、团场、牧区的地质灾害综合数据库1套,形成兵团链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系列研究成果。
2.天-空-地协同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优化重点高风险区域监测布局,补齐团场高风险沟谷、极端天气易发区监测短板;构建多维度协同的地质灾害监测技术体系,研发多源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平台,建立分灾种、分等级的预警阈值体系。
预期成果:研发天-空-地多要素协同的链生地质灾害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平台1套,显著提升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覆盖率与预警响应效率。
3.多场景地质灾害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构建。建立兼顾链生地质灾害放大效应的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开展重点区域风险精细化分级分区;针对兵团城镇、团场、牧区等不同场景,研究形成差异化风险防控技术方案,构建分级分类管控机制。
预期成果:编制重点风险区基于链生地质灾害效应的1:1万风险分区图集1套,形成兵团多场景地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法体系及差异化防控方案。
4.基层适配型防控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研发适配基层场景的实用化地质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置技术,建设综合防控示范工程;开展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控效能对比,优化形成适宜兵团实际的协同防控模式;搭建基层技术推广与能力提升体系。
预期成果:建成重点高风险区综合防控示范点2-3处,形成工程-非工程协同的兵团特色防控模式与基层推广应用方案。
5.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成果产出。围绕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工程治理等核心技术,形成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推进技术规范化与标准化。
预期成果:形成兵团典型链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级防控相关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6项。
6.高层次创新团队与本土人才培养。引育地质灾害防治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兵团本土研究骨干,打造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创新团队。
预期成果: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以上、兵团骨干10人以上,形成稳定的兵团地质灾害防控科技创新团队。
7.基层技术培训与科普能力提升。开展基层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与应急响应培训,编制发放技术科普资料,提升基层防灾减灾实操能力与科普认知水平。
预期成果:开展兵团基层地质灾害防御技术及应急响应培训不少于6场次、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次,发放技术及科普资料不少于1000份。
8.高水平学术交流与研究成果产出。开展领域学术交流与技术研讨,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深化理论与技术创新,扩大行业影响力。
预期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篇以上,其中SCI/EI收录不少于10篇。
二、申报主体
揭榜实施单位必须是疆外单位的顶尖团队。
(一)团队领衔人要求
1.为国内地质灾害防治领域顶尖学术带头人,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风险评估、灾害监测预警等相关领域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在链生地质灾害防控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引领能力,能够精准把握领域前沿方向与核心技术攻关路径。
2.具备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经历,熟悉新疆、兵团地质环境条件,有干旱半干旱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或地质安全相关研究与工程实践经历,具备本地化成果落地的统筹推进能力。
3.具备较强跨领域组织协调、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保证项目实施周期内足够时间投入,统筹完成调查、科研、示范全部任务。
4.科研业绩突出,拥有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省部级、国家一级学会科技奖等重要学术荣誉者优先。
(二)核心成员要求
1.核心骨干成员不少于10人,专业结构覆盖工程地质、遥感解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岩土工程治理、应急管理等方向,形成单位协同、产学研融合的跨专业攻关梯队。
2.核心成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占比不低于60%,博士学位人员占比不低于40%,具备野外调查、现场试验、本地化成果落地应用能力;
3.团队成员分工明确,涵盖机理研究、技术研发、工程示范、人才培养等核心岗位,能够保障项目全流程高效推进。
(三)依托单位要求
1.涵盖疆外企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地质灾害防治经验,具备省部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工程地质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础;拥有独立运行的国家级/省部级地质灾害相关重点实验室,配套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站,同时具备国家地球观象台相关科研支撑平台条件,能够为项目试验、数值模拟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撑。
2.鼓励疆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须明确牵头单位、各方任务分工;行业主管部门下属二级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四)限制申报情形
1.项目领衔人已获得同类支持尚在支持期内、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等。
2.项目领衔人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项目,且尚在实施期内的。
3.项目领衔人已入选前四批新疆重点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
三、榜单金额与实施周期
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经费支持,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周期一般为3年。
四、成果归属及费用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须归属兵团或兵团共有,人才项目主要支持人才引育和人才开展创新创造活动,设备费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经费15%。
五、交付条件
列出的攻关任务和成果形成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通过验收评审、现场查验以及查阅印证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团队须依托疆外重点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申报。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四)监督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多头申报等科研失信行为的,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兵团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 捷 0991—2890635
朱冬冬 0991—2890849
(二)线上申报技术支持
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技术运维组
平台登录(注册):0991—5155312
技术支持:0991—5155313,0991—5155314,
0991-2398348(人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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