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何忠友,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薛斌共同签发202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令》,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关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高水平保护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林长履职尽责。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运用好林长发令、督办、通报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林巡查,重点围绕“三北”工程、林草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等关键任务,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聚焦可治需治之沙,因地制宜、以水定绿,积极谋划争取国家重点项目支持,聚焦“三北”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升,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加强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全过程监管。高质量完成2026年“三北”工程治理任务193万亩。三是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等违法行为。高效推进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序推进基本草原划定,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四是推进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实施。发挥兵团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扎实开展保护鸟类、“清风”“网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五是筑牢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底线。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健全网格化责任体系。开展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违规用火查处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火灾底线。深化兵地联防联控联检,强化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鸟类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兵团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各项措施。一是压实保护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林长要切实增强鸟类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鸟类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鸟类保护取得实效。二是筑牢安全防线,织密保护监测网络。要多措并举抓细抓实鸟类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鸟类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及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巡护值守,加强人工繁育鸟类活动管理,强化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快推进收容救护体系建设。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强化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兵团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落实“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对破坏鸟类资源违法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凝聚多方合力。各级林长是鸟类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依托“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鸟类保护宣传,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