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文书规范》规定,现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具体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兵团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处。
电话:0991-2890982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6日
依据《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文书规范》规定,现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具体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兵团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处。
电话:0991-2890982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