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促进遥感影像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集约高效使用财政资金,避免重复采购和生产,保障遥感影像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结合兵团实际,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电子邮件至550774266@qq.com
寄送邮件至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602号兵团卫星应用技术中心(邮编830013)
联系电话:0991-3778226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兵团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