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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兵团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3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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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要湿地确认办法(暂行)》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第三师林业和草原局和第七师林业和草原局在征求师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师市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0月分别申报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羌河中下游湿地省级(兵团)自然保护区兵团重要湿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河流域湿地省级(兵团)自然保护区兵团重要湿地”,同时上报兵团重要湿地确认申报书和兵团重要湿地调查评价报告。兵团林草局征求兵团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邀请湿地保护相关专家研究论证,完成了兵团重要湿地名录确认前期工作。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现将第一批2个兵团重要湿地名录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11月13日起至11月2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兵团林草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周慧 电 话:0991-2896913

电子邮箱:zyglc_290@163.com



 附件:第一批兵团重要湿地名录--2023.11.13.xls

 

 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