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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3年09月26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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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将各地从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的护林员、草管员、湿地管护员等各类林草资源管护人员统称为“生态护林员”,为进一步加强兵团生态护林员管理,我局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yglc_290@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大厅兵团林业和草原局(邮编830000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为20231025日。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