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1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茜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王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753号)精神,为开展兵团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兵团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任务,结合兵团实际,聚焦堵点难点,立足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1年年底前将排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同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关于妥善解决兵团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兵自然资发〔2020〕31号)精神,加快化解存量问题,根据师市实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动构建“师市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和化解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率先处理量大、面广、矛盾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以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为契机,整理和完善各类存量数据及档案材料,实现房屋、楼幢、宗地关联挂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着力化解一批潜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关联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等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前置要件及环节,探索建立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应用于不动产权利变动的全过程。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施“一码管地”,逐步形成“地籍一张图”,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问题产生。

(二)加快推动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有关要求,主动服务群众,统一组织、集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及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且不得收取测绘、登记等费用。对于手续不完备的安置住房,要及时协调发改、扶贫等部门,将摸排梳理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上报师市。同时师市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联合会审等方式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

对于已有安置住房登记成果,要结合兵团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对照安置住房项目清单核查登记成果入库情况,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兵团辖区范围内安置住房的数量及分布;对于增量安置住房登记成果,要按照应填必填的原则规范填写登记簿,把控好审核和校验环节,确保登记成果质量,并及时将登簿信息上报兵团,同时做好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形成任务台账。通过实地走访、民意调查、集体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历史遗留问题及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对问题的类型、数量进行梳理和统计。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处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分析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形成本师市任务台账,逐项跟踪推进,及时上报处理进展,直至全部处理销号。

(二)切实解决问题。针对任务台账的各类问题,参考其他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联动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报请师市研究,尽快以师市名义出台解决政策文件。对有效防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要及时总结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在兵团范围内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问责。

(三)采取多种措施服务群众。积极配合兵团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布设对接工作,争取年底前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核”模式,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并将登记服务点向银行、企业等延伸,方便群众办事。各师市要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做好《民法典》实施相关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保障群众利益。今年年底前,各师市要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中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对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工作履职尽责,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措施安排到位,积极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师市支持,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化解难题。

(二)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特别是门户网站,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兵团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做好正向舆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