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现将《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转发给你们。
各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更加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巡查,切实做到将连队(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连队(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附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
兵团自然资源局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