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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土地储备管理

发布时间:19年11月14日 信息来源:兵团自然资源局 编辑:兵团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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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8日,兵团第21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兵团土地储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将以兵团办公厅名义印发。《办法》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要求的贯彻落实成果,也是国家意志和地方意图的有机结合。《办法》共8章35条,主要从土地储备的计划与管理,标准与范围,程序,整理、利用与供应,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规范了兵团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的要求,并创新提出了兵团联合储备模式。

目前,兵团已有储备机构11家,其中9家进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四、六、七、八、十二师2019年分两批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3亿元。《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兵团、师市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防范并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更加规范地指导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