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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9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兵团自然资源局 编辑:兵团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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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国土资源局

各师林业局、第八师农林牧局、第十一师农业办: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9〕32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各师林业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兵团 “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现将行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举报电话及邮箱:0991-2890290 btlyhcyj@163.com

附件: 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16


附件

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9〕3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依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加大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切实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推动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合力,为保护兵团森林资源,严格执行各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巩固兵团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执法重点

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开垦林地草原、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原、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和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批示的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违法占用林地草原,以及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加强对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行为的监管。

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限期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破坏森林草原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兵团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挂牌督办。

三、组织方式

(一)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由兵团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领导。兵团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处主要牵头,兵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兵团草原工作管理总站配合组织部署行动实施,并开展督导检查。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行动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组织抓好落实。

(二)成立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由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资源管理处、生态修复处主要负责同志、兵团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兵团草原工作管理总站和兵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突发问题。生态修复处、兵团林业工作管理总站、兵团草原工作管理总站和兵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配合。

四、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4-5月)。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同时,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二)案件查处阶段(6-7月)。各师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草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三)督导督办阶段(7-9月)。兵团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师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限期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宣传报道阶段(6-9月)。各师林业主管部门要按季度,梳理整合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通过政务信息网、林业主管部门公众号等多渠道、多手段将宣传资料和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并于9月底将宣传教育工作进展全过程,以总结报告形式报送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五)总结收尾阶段(9-10月)。各师对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9月1日前上报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兵团林业和草原局于10月中旬组织召开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总结会,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战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并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和曝光,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效。

五、行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森林草原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任务十分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资源保护有关精神,组织兵团“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对全面加强兵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师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改进思想作风,强化工作举措,动真碰硬、持续发力,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观念淡薄、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监管缺失、执法不严等问题,切实履行好保护发展兵团林业草原资源、推进兵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职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重点。各师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坚决依法查处、整改到位;专项行动要与2018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充分结合,协同推进。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一些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其终身责任。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师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师党委汇报,联合师党委宣传部门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专项行动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专项行动“雷声大,雨点也大”,效果良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师林业主管部门要以月为节点,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重点案件督办情况、约谈情况及时总结,每月月底25日前,将一个月的总结情况及时上报我局,每月将对各师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我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师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成效不大的作出批评;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资料移交和结果上报。专项行动中各师、团场(单位)上报的检查结果都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移交,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文件移交和使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六)强化工作管理。各师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对专项行动排查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问题,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都要把查处和整改作为重中之重,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在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上,要做到违法事实调查不清楚不放过,违法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罚代刑。要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对案件查处、问题整改后进行销号,确保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起起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各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要积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争取协作支持;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公职人员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重大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失职渎职人员的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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