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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土资源干部培训师资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8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国土资源局 编辑:兵团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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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发〔2009〕48号)精神,经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派闫丽莉、邓晓红等19名同志参加3期全国乡(镇)国土资源干部培训师资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每期4天;


    培训地点:厦门、北戴河。


    二、 人员分组


    第1期师资培训班:7月5日7月9日,7月5日报到。参加培训人员:方剑民(6师,组长、手机:15886906288)、陆江立(2师)。


    培训地点:厦门培训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61-69号);联系人:张伟雄;联系电话:0592-6685823、13306014598。


    第2期师资培训班:7月11日7月15日,7月11日报到。参加培训人员:卢钱龙(1师、组长、手机:15999210000)、张志红(1师)、唐玉梅(3师、副组长、手机:13369980390)、刘新宽(四师)姜硕果(四师)、李娟(5师)、杨燕华(6师)、马志庆(7师)、周李平(8师)、冯泌(8师)、欧建华(8师)、海霞(12师)、李国军(3师)、闫丽莉(兵团国土资源局)、邓晓红(兵团国土资源局)。


    培训地点:国土资源部北戴河培训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剑秋路26号);联系人:李可宏;联系电话: 13833591366 、0335-5925252(传真)。


    第3期师资培训班:7月18日7月22日,7月18日报到。参加培训人员:刘建华(9师、组长)、何勤(13师)。


    培训地点:厦门培训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61-69号);联系人:张伟雄;联系电话:0592-6685823、13306014598。


    三、 培训费用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培训班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培训班收取培训费800元/人、教材费320元人。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不足部分由培训班给予部分补贴。


    四、几点要求


    (一)各期组长、副组长要积极发挥好作用,及时与本组人员搞好联系,协调好时间,准时报到。


    (二)培训人员要服从管理,刻苦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为培训兵团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做好知识储备,并将作为兵团国土资源局2009年8月至10月间,组织对系统干部进行培训的主体师资力量。参加第2期师资培训班人员请于7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到兵团国土资源局集中,交待有关事项。


    (三)参加北戴河培训人员要于报到当日下午2:00前,自行到北京山水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单皮库胡同45号),届时国土资源部将安排车辆前往北戴河培训中心。北京至北戴河培训中心往返车费每人100元由学员自理,会务组统一收取。参加厦门班培训的同志,请提前将到达厦门的时间、车次(航班号)告知厦门培训中心,以便安排接站。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准备两张小二寸彩照,以便统一颁发《国土资源部岗位培训证书》,报到时由各期组长负责统一交会务组。   


 

兵团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