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国土资源局:
按照国土资厅发〔2010〕12号精神,经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拟派贺卫东等41名同志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第35期至43期市(地)、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部署和部继续开展“双保行动”、巩固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大讨论”、作风建设常态化和推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要求,重点开展土地供应和管理、矿产资源整合和地质找矿工作、执法监督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八大难题的研究式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工作特点和要求,重点学习徐绍史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和在中央党校所作的报告,专题举办党风廉政建设讲座,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培训期间,将重点围绕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需着力研究破解的八大难题,组织学员专题研讨。请参训人员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认真分析思考,培训结束时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研究分析材料(文字和电子版)。培训班将编印学员优秀论文集,报送部领导及部有关部门参考,同时将论文反馈给学员所在省厅。
二、 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分组
第35期:3月4至13日,3月4日报到。参加培训人员:贺卫东(13师、组长、手机:13999682698)、王世亮(4师)、王迎双(5师)、王应启(5师)、伍竞彬(13师)。
第36期:
第37期:
以上3期培训地点:厦门培训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61-69号);联系人:张伟雄;传真:0592-6689278、联系电话:13306014598。
第38期:
第39期:
第40期:
第41期:
第42期:
第43期:
以上六期的培训地点:国土资源部北戴河培训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剑秋路26号);联系人:李可宏;联系电话: 13833591366 、0335-5925117(传真)。
三、 培训费用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培训班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500元/人、教材费200元/人、教学实践费500元人。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由培训班给予部分补贴,不足部分学员自理。
四、几点要求
(一)各期组长要积极发挥好作用,及时与本组人员搞好联系,按时报到。参加培训人员要服从管理,刻苦学习,时刻保持兵团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参加第38期至43期的培训人员要于报到当日下午2:00前,自行到北京山水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单皮库胡同45号),届时国土资源部将安排车辆前往北戴河培训中心。北京至北戴河培训中心往返车费每人100元由学员自理,会务组统一收取。参加第35期至37期培训班的同志,请提前将到达厦门的时间、车次(航班号)告知厦门培训中心,以便安排接站。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准备两张小二寸彩照,以便统一颁发《国土资源部岗位培训证书》,报到时由各期组长负责统一交会务组。
兵团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